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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儿如何落户

王萍 发布于:2024-11-08 编辑于:2025-05-04 12:45:12 25617

北京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儿如何落户

北京集体户口为孩子落户,要在孩子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时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原件。扩展资料:由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的途径:2、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3、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北京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儿如何落户

南京落户政策

2022年7月11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

2022年8月20日起,南京实施《南京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根据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3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四区落户。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3.南京四区落户条件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本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

扬州人怎样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南京

通过评选南京市“321才俊计划”扬州人可以通过评选南京市“321才俊计划”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南京。

南京市“321才俊计划”是南京市为引进优秀人才而实施的人才计划。

该计划分为海外人才和国内人才两个类别,旨在吸引高端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

扬州人可以通过符合计划的条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等,并通过竞争评选获得该计划资助来落户南京。

除了“321才俊计划”,南京市还有其他多项人才引进政策,如“双创引智计划”、“双创硕博联培计划”等,扬州人可以通过了解这些政策,找到符合自己条件的途径来进入南京市工作和生活。

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等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加快构筑人才竞争发展新优势,奋力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市政府决定对人才落户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四、申请及办理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对拟落户的对象实行公示制度。

五、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

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凡发现违背诚信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

合肥户口落户流程

所需材料:

1买房落户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二手房需提交税凭证)

办理流程:

携带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

2亲属投靠落户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新生儿落户所需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生育证

4毕业生落户:

落户选择合肥市区内四大区(包河、蜀山、瑶海、庐阳)任意派出所均可,所落户口为该派出所所在的集体户

落户所需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无所谓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在学信网上能查到即可)

落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