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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公务员能不能落户海口

李志明 发布于:2024-11-01 编辑于:2025-05-04 20:30:00 11399

外省公务员能不能落户海口

不能。海南落户,需要满足海南省相关人才落户条件,以及在海南购有固定资产或是注册相关公司等条件,不是公务员就可以随便可以落户,需要满足海南省相关落户条件。

外省公务员能不能落户海口

落户海口医保社保怎么转

转出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保险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3)转入地提供的《社会保险转移函》

转入材料: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函》(一式两份,转移养老保险)

(3)《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函》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样式)》(各一份)

(4)正式调动手续(如有请提供)

(5)转出地提供的《人员转移情况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历年缴费基数和费率清单》和核对到账的《基金转移单》

(6)转出地提供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和《历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三、办理流程

转出流程:

1、申请——转出人员填写《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提供由转入地出具的《转移函》和账户信息。送保险关系处审核,符合转出条件,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医疗个人账户清单》,转出人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在《申请表》上盖章受理,办理终止参保,并将《申请表》交给转出人员。

2、领取转移单据——7-10个工作日内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四联),另一名工作人员复核,将《转移表》交到基金结算处盖章后,第一联留基金结算处,第二联留关系处,转出人员凭《申请表》领取第三、四联及其他转移资料。省内转移的可凭转移资料直接到转入地录入,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3、查询到帐、接续保险——15-30日后,转出人员凭基金转移表在转入地查询基金到账后,及时凭转移表、转移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录入,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转入流程:

1、转入申请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函》(一式两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函》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金保咨询中心提供,各一份)。

2、由保险关系管理处审核是否符合养老保险转入条件和医疗保险转入条件。符合转入条件的,工作人员盖章同意转入。转入人员情况特殊无法判断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转入及转入后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医疗保险处办理。

3、由转入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函》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转出手续,由转出地提供《人员转移情况表》、《基金转移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历年缴费基数和费率清单》,以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历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4、省内转移不转基金。直接凭清单资料到我局办理接续。

5、省外转入人员凭转移函、《基金转移单》到海口地税社保费征稽局查询到账情况,到账的由地税财务部门盖章确认。确认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函》和相关清单到关系管理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函》和相关清单到医疗保险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如何落户海口

1.普通落户条件

(一)省内户籍居民,在我市城镇社区(含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可以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二)省外户籍居民,取得我省居住证并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我市城镇社区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随迁。

2.人才落户条件

1.离校三年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含海外留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无需提供劳动合同!

2.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脱产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

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3.在本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落户

户口在省外,在我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我市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可在本市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4.55周岁(含)以下,“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落户

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 工程”、“211 工程”,“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办理落户。

5.55周岁(含)以下,高收入就业人才落户

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 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 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特指在本省就业,上年度在本省内工资性收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标准线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6.55周岁(含)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落户

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7.55周岁(含)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才落户

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8.40周岁(含)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落户

9.40周岁(含)以下,获得创新创业(技能竞赛)奖项的人才落户

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近3年内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0.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办理落户。

11.55周岁(含)以下,技术创新人才落户

技术创新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

12.55周岁(含)以下,重点产业创业人才落户

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的。

13.40周岁(含)以下,执业资格人才落户

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官网查询记录(无官网查询记录的,可电话或函询组织执业资格考试相关部门)。

人才落户海口线下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海口市人才落户,首先需要向海口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

通过审核后,需要前往海口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缴纳相关费用并进行面试等流程。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等待海口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最终审批,并领取人才落户证件。

整个流程需要耐心等待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材料齐全和符合条件,才能顺利办理人才落户手续。

外地户口如何落户海口

市外户口迁入海口市的主要渠道有:

一是通过投靠夫妻、子女、父母等拥有海口户籍的直系亲属申请落户;

二是通过公务员调动、工人调动、人才流动申请落户;

三是通过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或有户口名额的企业公司申请落户。

四是引进人才落户。

五是大中专院校生落户。

六是随军家属落户,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落户,军队文职人员落户。

七是华侨、港澳居民、台湾同胞定居落户,离退休人员回原籍落户。

办理外省市迁往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