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右侧 顶部左侧
首页 > 政策 > 正文

重庆落户的条件

大强哥 发布于:2024-11-02 编辑于:2025-05-04 20:46:54 32317

重庆落户的条件

落户重庆的条件:

一是在重庆购买了商品房,即可落户重庆。

二是因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户籍在重庆,另一方就可以落户重庆。

重庆外省人员落户政策2021

一、夫妻投靠落户

结婚且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夫妻双方 签字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原件。

5、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8周岁以下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应当随直接抚养人投靠迁移),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父 母书面申请。

2、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手续原件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3、父 亲或母亲、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4、父母 与子女关系证明。

5、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的,需提供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

三、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入户

年满60周岁的男性、年满55周岁的女性(本市户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子女和退休人员不受年龄限制)投靠子女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父母、 子女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

6、退休人 员提供退休证明。

四、购买成套住房户口迁移入户

在城镇地区购买成套住房(含二手成套住房、按揭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申请房屋产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房屋产权人的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年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有直系亲属随迁的,还需《结婚证》等关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 《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不提供)

5、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父母离婚手续和抚养的证明材料。

五、务工经商迁移落户

在渝务工经商和缴纳城镇社会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的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户口迁移入户的,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务工经商者本人书面申请。

2、在渝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4、户口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等亲属关系证明。夫妻离婚且有未成年子女岁随迁的需提供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6、达到规定年限(各地年限标准不同)

7、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需提供住房手续。

六、新生儿出生落户

1、国内非婚生子女入户的,凭以下材料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父母(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随父亲或母亲一方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4)非婚生育说明。

(5)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字确认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2、国内婚生子女新生) 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凭以下材料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父母 (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结婚证》或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5)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字确认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3、国(境)外婚生子女入户,凭以下材料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书面申请。

(2)出生证明原件。

(3)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回国持用的入境证件。

(4)《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5)随父或母入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6)子女入境时持外国护照的,应提供出入境部门签发的《中国国籍认定书》。

(7)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应提供有资质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且结婚证应当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境)外非婚生子女入户,凭以下材料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4)随父或母入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5)非婚生育说明。

(6)子女入境时持外国护照的,应提供出入境部门签发的《中国国籍认定书》

(7)申请随父落户的, 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8)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 明确抚养监护关系的非婚生子女,可以凭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书,可不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9)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应提供有资质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七、申报收养子女入户

申请收养子女户口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材料到收养人

重庆人才落户补贴全流程

根据重庆的人才落户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落户重庆。专科以上学历的同学,只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就可以直接落户重庆。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书

书面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

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或护理人员资质证书

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住房手续

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

有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申请落户地址

凡是申请落户重庆的人才,可自愿选择城镇地区的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直系亲属、社会人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入户。

办理落户部门

请本人携带相关落户申请材料,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落户时限

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市内迁移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人才落户不受在渝务工、就业年限和缴纳社保年限的限制,也没有年龄限制。

与人才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随迁来渝落户。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条件

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零就业家庭卡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和灵活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的社保补贴政策,无需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和办理。登记失业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持相关材料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社保补贴。

重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

对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未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在实现灵活就业后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

1300元/人/月(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1500元/人/月)

1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被评为“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单位可有一定资金奖补

补贴期限

≤12个月,同一见习人员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重庆落户的条件

重庆落户条件

一、条件:

(一)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二)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三)2020落户重庆条件放宽限制

务工经商落户

遵循“放开放宽”原则,按照重庆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设置差别化落户条件。

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

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人才落户

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学生落户

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国有企业职工落户

“新办法”明确将国有企业职工落户纳入,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了规范。

二、办理流程

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当场办理:

1、持《迁移证》的户口迁入;

2、公民回国(入境)定居恢复户口;

3、公民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回原籍落户;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5、大学中专学生毕业和退学、开除、毕业回原籍入城镇居民户;

6、主城区内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涉及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随父随母迁移的除外)及因购买商品房、单位分房迁移入城镇居民户。

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分局审批:

1、因收养申请子女从市外迁移入户和无收养证申请收养子女入户登记;

2、被注销户口后申请恢复;

3、补登、补录及年满16周岁无户口人员落户;

4、现役军人家属随军由市外迁移入户;

5、因征用农村土地户口“农转非”;

6、已下达《建设用地预办通知》或《土地征收批复》的征地开发地区的入户、分户;

7、重庆市外迁入的;

8、主城区外迁入主城区入户的(本市户籍“三投靠”及购房入城镇居民户的除外);

9、原市外户籍的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来渝安置落户;

10、原市外户籍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来渝落户;

11、监外执行罪犯户口迁移;

12、分局、区县(自治县)局认为需要由其审批的其它户口事项。

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

除上述两条外的其他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审批。

2021年重庆落户对房屋面积的要求

2021年重庆落户对房屋面积没有具体的要求。落户重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积分落户:符合重庆市积分政策条件,且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即可申请在重庆落户。

购买房屋落户:在重庆市主城区或渝北区、巴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两江新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渝北区金开大道片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即可申请在重庆落户。

其他方式落户: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特殊人才、引进人才、军人、公安干警、残疾人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在重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