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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青岛落户都有哪些政策

肖深 发布于:2025-01-08 编辑于:2025-06-19 08:55:20 29438

外地人在青岛落户都有哪些政策

居住落户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新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在该区域内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积分落户

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无犯罪记录。

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婚子女随迁。

投靠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投靠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可申请亲属投靠落户。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其中,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

2.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落户;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5.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这是外地户籍落户青岛的四种最常见的方式,其他政策和落户途径具体的可以咨询落户管家。

青岛市集体户落户要求是什么

青岛市集体户落户要求主要涉及年龄、学历、工作、社保等方面。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落户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或个案情况而有所不同,请以最新政策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

1. 年龄限制:申请人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 学历要求:申请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的学历。

3. 工作要求:申请人在青岛市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4. 社保缴纳:申请人在青岛市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具体年限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或个案情况而有所不同。

5. 无犯罪记录:申请人应无犯罪记录。

6. 落户地址:申请人在青岛市有合法的落户地址,如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或租赁住房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人才的落户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如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等。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外地人在青岛落户都有哪些政策

2021青岛落户步骤

答1.通过人才、调动资格审核登记确认的,本人、配偶、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其他近亲属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近亲属户口为本市城镇家庭户的人员,也可以在家庭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合法固定住所无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也无稳定职业的,可以在市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所在区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2.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户户主与公房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3.在集体户落户的,应当核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情况;

4.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承租公房)死亡的,应当同时核实注销户口情况。

5.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报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的材料;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6.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是指:(1)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2)承租房屋证明(属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须同时提供产权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3) 房屋计租表(投靠落户使用)(4)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在青岛落户需要哪些手续

青岛落户所需材料:

一、青岛户口落户人才引进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的人才引进报告(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表社保明细(专科须提交满2年的社保明细);

2、《流动调配登记表》一式四份(单位自留1份以备领取准签证时提交);

3、拟引进人员人事(职工)档案;(学籍加人事档案);

4、符合落户条件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未婚的需要出具单身证明材料,已婚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8、城区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住房的到房产交易中心出具无房证明或单位出具申请落入集体户证明)。

二、青岛户口落户配偶随调随迁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提供配偶接收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子女随迁:未成年子女出具户籍证明;

4、成年未婚子女出具未婚证明、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开具户籍证明材料:

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至公司办理。公司核对毕业生信息后,出具公司介绍信。毕业生持公司介绍信至我司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办理资料:身份证原件

四、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需携带材料:

1、经本单位验印的外国企业常驻青岛代表机构登记证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盖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首席代表证、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政府、组织间聘用外国人协议(复印件);

3、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4、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或确认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5、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

7、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还需提交民政部批准文件(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基金会登记专用章”)。

8、外国人来青工作的申请报告(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外国人的原因、简况、职务等,用人单位盖章,外省市单位在青分支机构须由总公司盖章);

9、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0、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1、单位员工近两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意事项:

1、注册在五市三区的用人单位,需携带上述材料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案后,方可到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外国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后,需在该外国人入境三十日内向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居留手续。

3、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需五个工作日。

4、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延期,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满前45日内办理。用人单位需填报《延长外国人就业期限登记表》一式二份。

青岛落户条件,落户青岛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青岛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一般为专科,不含民办、私立院校),毕业2年以内,无需房产,无需社保,可落户青岛。

2. 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学历,毕业在2~3年内,无需房产、社保记录,也可落户青岛。

3. 持山东省内五莲籍、乡镇籍户口人员的直系亲属均可作为投靠落户条件,办理青岛市集体户口落户。

4. 在青岛市创业的农村农民,拥有固定住所,可以落户青岛。

5.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在青岛市工作满半年并拥有稳定社保缴纳记录,可投靠亲属落户青岛。

6. 具有青岛市蓝印户口的外省市人员,申请取得青岛市常住户口满三年即可申请普通落户。

总的来说,落户青岛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社保、居住证等条件。具体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有所变化,建议查询青岛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