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右侧 顶部左侧
首页 > 政策 > 正文

大学毕业后想在青岛工作,请问怎么落户口

王伟 发布于:2025-01-08 编辑于:2025-05-04 20:42:41 29786

大学毕业后想在青岛工作,请问怎么落户口

户口落在青岛:

1,购买100平米及以上的房子可以落户房子所在区。

2,落在公司,但需要本科以上文凭,毕业证,学位证都要有的。

3,跟公司一样,可以挂靠在户口代理的地方。 好处: 除买房子你的户口在青岛,挂靠及落在代理处五年以上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落户条件:本科毕业直接可以,需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这么多 专科工作两年以上,需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工作经历证明(两年社保也可)。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青岛学历落户可以去哪里办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 办理条件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办理材料及流程 一、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一)自己申请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1); 3、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书等)。 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派遣期内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若报到证已派遣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二)核准。 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附件2),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附件3)。 (三)调转档案。 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四)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5.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户口已落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到学校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怎么在青岛落户口

一、人才引进落户

1.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

户,可落户青岛。

2.毕业多年的本科生具有“干部身份”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毕业多年的专科生与青岛市用工单位签约3年并交纳社保满3年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二、购房落户——在青岛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一次性购置满100平新房,并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可直接落户到房产。

三、投靠落户

三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父母投靠要求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这些大家都懂,不再细说。

四、高级技工引进落户

符合青岛市引进的58个紧缺工种的高级技术人员可以落户青岛。要求落户人员具有青岛市高级技工证,年龄小于40周岁,并且在青岛市区用工单位签满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青岛市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落户青岛。

五、其它形式的落户分为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等。

大学毕业后想在青岛工作,请问怎么落户口

海南怎么落户流程

三亚市人才落户条件

1. 全日制大专落户 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及六个月社保证明,在职证明,工资流水,法人员工身份核实,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认证报告。

2. 全日制本科落户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及六个月社保证明,在职证明,工资流水,法人员工身份核实,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3. “中级职称、技师的人才落户”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及六个月社保证明,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通过以考代评获得的职称需要提供考试成绩单、职称证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备注: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打印成绩单;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或经评审”获得的中级职称需经市县主管部门认定并换发省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 全日制硕士毕业、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内容: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六个月社保证明,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5. 高层次人才落户政策内容: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领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的证明材料、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6. 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证资格的人才落户政策内容: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三亚市引进人才落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查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备注:高级技师(一级)需经市县人社部门进行认定,认定证书后,并在《三亚市引进人才落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查申请表》表格中盖章。

7. 在我省上年度收入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就业人才政策内容: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工资表证明、银行收入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缴税凭证。

8. 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扶持产业政策内容:“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员需经省级主管部门认证后,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省级主管部门认证书、社保清单。

强调,规定中所涉及年龄、劳动合同期限、工资性收入等条件计算的基准日为申请落户之日。申请落户时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一经审查发现,责任方为用人单位的,将用人单位列入本省不诚信企业黑名单;责任方为拟引进人才的,对该个人不予办理落户,已办理落户的,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海南落户的条件

海南省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户限制。

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这是2021新规

上海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一、2021年关于子女投靠落户上海

(一)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育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体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投靠人如系未成年人的,应当依法委托一名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代为监护。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

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一方因死亡、判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其与外省市人员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一直在本市生活的,可以在本市(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户的,可在本人、亲属或愿意接受其落户人员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四)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

二、2021关于夫妻投靠落户上海政策

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2021上海关于老人投靠落户上海政策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本市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本市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本市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外迁人员属单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四、其他

1.“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是指原来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后经由本市动员分配去外地,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边、上山下乡知青。

这些人员在申报本市户口过程中,虽然不能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系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但其子女已经以支内、支边、知青子女身份回沪的,则其本人可以视为“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

2.“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是指原来有本市户籍的人员,但不包括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的人员。

3.“外省市未就业”是指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从未就业,或与户籍所在地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5年的状况。

4.“合法住所”是指具有《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公有住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的房屋。

5.符合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申请人,应当征得本市被投靠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有多个可投靠地址的,原则上应当在本人的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处落户。因家庭矛盾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其户口不能落户的,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并经属地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证实的,可以在申请人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6.符合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申请人,其户口被批准回沪落户时,除本规定“一、关于子女投靠(四)”的情形外,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7.本规定的夫妻投靠政策只适用于外省市配偶是农业户口人员,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或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但申请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投靠。

8.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不适用于本市集体户口人员。

9.停止执行家庭户“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规定。

南京户口落户有什么条件

南京市办理条件购房落户:

1、非南京户口,在南京买房,超过60平米即可落户。

南京购房入户具体条件 南京市投靠落户

1、父母投靠入户

2、夫妻投靠入户

3、配偶及子女投靠入户

4、子女投靠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