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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自信点 发布于:2025-01-08 编辑于:2025-05-04 06:52:06 45949

大专生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大专生落户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毕业多年的专科生与青岛市用工单位签约3年并交纳社保满3年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外地人在青岛开发区落户条件

成为青岛户口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购房入户:购买1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一次性付款,一手房产。

可将户口落在房子上.

2、应届毕业生:应届(或往一届办理改派)本科以上毕业生,在青岛有签约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约),且单位有集体户口,可以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上。

3、人才引进: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干部调动。可直接落户到自己房产上或落集体户。

4、过期改派落户: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5、高级技工、高级技师引进:需要参加高级技工培训,获得高级技工证;需三年以上合同,至少在青岛市内四区单位投保满一年即可。

6、办理“三投靠”,办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及“子女投靠父母”。

7、投资创业落户。(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8、劳模、国家级运动员。

9、专业公司代理.

青岛市怎么办理落户

在青岛市办理落户有多种途径,以下是不同途径的办理方法:

购房落户: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收养子女落户: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指夫妇双方)。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投靠”户口: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人才引进落户: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户,可落户青岛。毕业多年的本科生具有“干部身份”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毕业多年的专科生与青岛市用工单位签约3年并交纳社保满3年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以上是不同途径的办理方法,具体信息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

大专生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怎么在青岛落户口

一、人才引进落户

1.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

户,可落户青岛。

2.毕业多年的本科生具有“干部身份”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二、购房落户——在青岛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一次性购置满100平新房,并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可直接落户到房产。

三、投靠落户

三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父母投靠要求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这些大家都懂,不再细说。

四、高级技工引进落户

符合青岛市引进的58个紧缺工种的高级技术人员可以落户青岛。要求落户人员具有青岛市高级技工证,年龄小于40周岁,并且在青岛市区用工单位签满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青岛市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落户青岛。

五、其它形式的落户分为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等。

外地人在青岛落户都有哪些政策

居住落户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新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在该区域内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积分落户

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无犯罪记录。

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婚子女随迁。

投靠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投靠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可申请亲属投靠落户。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其中,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

2.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落户;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5.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这是外地户籍落户青岛的四种最常见的方式,其他政策和落户途径具体的可以咨询落户管家。

2021青岛落户步骤

答1.通过人才、调动资格审核登记确认的,本人、配偶、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其他近亲属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近亲属户口为本市城镇家庭户的人员,也可以在家庭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合法固定住所无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也无稳定职业的,可以在市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所在区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2.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户户主与公房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3.在集体户落户的,应当核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情况;

4.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承租公房)死亡的,应当同时核实注销户口情况。

5.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报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的材料;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6.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是指:(1)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2)承租房屋证明(属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须同时提供产权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3) 房屋计租表(投靠落户使用)(4)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在青岛落户需要哪些手续

青岛落户所需材料:

一、青岛户口落户人才引进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的人才引进报告(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表社保明细(专科须提交满2年的社保明细);

2、《流动调配登记表》一式四份(单位自留1份以备领取准签证时提交);

3、拟引进人员人事(职工)档案;(学籍加人事档案);

4、符合落户条件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未婚的需要出具单身证明材料,已婚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8、城区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住房的到房产交易中心出具无房证明或单位出具申请落入集体户证明)。

二、青岛户口落户配偶随调随迁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提供配偶接收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子女随迁:未成年子女出具户籍证明;

4、成年未婚子女出具未婚证明、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开具户籍证明材料:

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至公司办理。公司核对毕业生信息后,出具公司介绍信。毕业生持公司介绍信至我司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办理资料:身份证原件

四、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需携带材料:

1、经本单位验印的外国企业常驻青岛代表机构登记证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盖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首席代表证、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政府、组织间聘用外国人协议(复印件);

3、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4、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或确认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5、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

7、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还需提交民政部批准文件(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基金会登记专用章”)。

8、外国人来青工作的申请报告(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外国人的原因、简况、职务等,用人单位盖章,外省市单位在青分支机构须由总公司盖章);

9、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0、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1、单位员工近两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意事项:

1、注册在五市三区的用人单位,需携带上述材料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案后,方可到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外国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后,需在该外国人入境三十日内向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居留手续。

3、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需五个工作日。

4、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延期,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满前45日内办理。用人单位需填报《延长外国人就业期限登记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