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户口落户
南京如何户口落户
户口迁入南京流程:
1.向南京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3.领取准迁证。(请注意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办理)
4.回原籍所在地迁出。
5.在南京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落户地点:
①如果本人在宁有产权住房,应当在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如本人无住房,但直系亲属有产权住房,可在直系亲属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
②不具备条件a的申请人,可以在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处登记户口。
③条件a、b都不具备的申请人,如本人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④条件a、b、c均不具备的申请人,应按居住证系统记载的居住地址所在社区户登记户口。
2021南京落户办理流程
具体流程:
(1)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4)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5)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南京投靠落户办理条件是什么
南京市办理条件购房落户:
1、非南京户口,在南京买房,超过60平米即可落户。 南京购房入户具体条件 南京市投靠落户 1、父母投靠入户
2、夫妻投靠入户
3、配偶及子女投靠入户
4、子女投靠入户
应届生怎么落户南京
通常像高科技企业、事业单位、国企等有落户指标,但落户指标很少,一般企业都给优秀的人员。
像你这样的情况,首先,找一个能接受户口且有落户指标(应届毕业生指标),然后,让企业去人社局相关窗口申报。提醒一下,现在可是11月份了,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差不多结束了,感觉有点悬呢。建议你,尽快找到能落户的单位,与HR沟通能否落户,或者找个南京当地的HR了解情况(要懂应届生落户的哈)迁入流程,南京落户有什么好处
外地户口符合条件才可以迁入南京。
1、外地户口迁入南京办理条件:
(1)投靠落户:
1)父母投靠入户;
2)夫妻投靠入户;
3)配偶及子女投靠入户;
4)子女投靠入户。
(2)人才落户:
1)海外留学人员来宁求职可落户;
2)本科生落户需工作满1年、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3)自主创业毕业生落户需具有完税凭证;
4)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落户。
(3)积分入户:
2017年2月1日起,南京积分落户政策正式施行!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2、新政对购房落户留了一定的过渡时间:新政规定,新政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18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新政实施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3、办理流程
(1)申请:所购房产地属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2)审核:民警上门核实是否真实居住以批复申请;
(3)迁出:回派出所领准迁证去原户籍所在地办迁出证;
(4)迁入:拿迁出证明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迁入。
2021年本科落户南京流程
在我的南京app上直接申请就可以,准迁证直接寄到家里,收到准迁证后,到落户地公安局办理
南京新生儿办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新生儿办理落户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2. 新生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3. 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 新生儿的《出生证明》。
5. 新生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父母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可能需要提供)。
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了解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你需要前往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科或派出所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可能还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排队等候。如果有特殊情况,如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育,可能还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
南京职称落户网上申请流程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教育部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南京落户子女随迁怎么办理
在原籍派岀所出示迁岀证明到南京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落户长沙条件
1、个人缴社保、个税落户: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2、企业缴税落户:在长沙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3、随房落户: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商业性住宅、办公用房购房入户需不动产证,由开发商承诺不属析产房写承诺书并找负责人谈话记录,才能办理购房入户手续。)
4、人才引进落户: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人才认定的相关规定,获得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才,凭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5、高校学生落户: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前款规定以外的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长沙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6、专业技术落户: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7、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8、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9、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10、职业调动落户: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
11、离婚回原籍落户;
12、家属随军落户;
13、刑释人员回原籍落户;
14、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15、收养落户;
16、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17、高校职院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
广州人才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后提交。
2、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查通过时间确定为受理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未作审查的自动确定第6个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3、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4、个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可在申办系统查看入户信息卡,并在入户信息卡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上海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一、2021年关于子女投靠落户上海
(一)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育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体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投靠人如系未成年人的,应当依法委托一名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代为监护。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
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一方因死亡、判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其与外省市人员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一直在本市生活的,可以在本市(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户的,可在本人、亲属或愿意接受其落户人员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四)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
二、2021关于夫妻投靠落户上海政策
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2021上海关于老人投靠落户上海政策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本市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本市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本市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外迁人员属单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四、其他
1.“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是指原来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后经由本市动员分配去外地,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边、上山下乡知青。
这些人员在申报本市户口过程中,虽然不能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系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但其子女已经以支内、支边、知青子女身份回沪的,则其本人可以视为“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
2.“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是指原来有本市户籍的人员,但不包括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的人员。
3.“外省市未就业”是指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从未就业,或与户籍所在地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5年的状况。
4.“合法住所”是指具有《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公有住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的房屋。
5.符合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申请人,应当征得本市被投靠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有多个可投靠地址的,原则上应当在本人的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处落户。因家庭矛盾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其户口不能落户的,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并经属地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证实的,可以在申请人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6.符合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申请人,其户口被批准回沪落户时,除本规定“一、关于子女投靠(四)”的情形外,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7.本规定的夫妻投靠政策只适用于外省市配偶是农业户口人员,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或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但申请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投靠。
8.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不适用于本市集体户口人员。
9.停止执行家庭户“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规定。
长沙落户政策
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2020年,湖南出台《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沙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同时,长沙出台《关于贯彻和落实强省会战略的行动方案(2022—2026年)》,其中明确,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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