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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落户不见面审批几天

罗于飞 发布于:2025-01-19 编辑于:2025-05-04 21:18:45 54396

海南落户不见面审批几天

海口引进人才落户海口的,可以通过椰城警民通不见面审批办理落户手续,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海口落户不见面审批时间 3个工作日

海口落户预约了号不去可以吗

当然可以不去,只是损失了今天预约的这个号而已。

海口落户不见面审批要多久

1、海口人才落户可以不见面审批,网上审核审批的时间为2个工作日,后续还将签发邮寄准迁证等材料。

2、但人才资格确认、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要4到5个工作日。

3、流程如下:审核审批2天,签发(寄出)准迁证1天,现场办结1 天或邮寄办结2天。

海口落户不见面审批通过后怎么办

如果你申请的海口落户不需要现场面审,而是采取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的方式,当审批通过后,你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预约制卡:你需要登录海口市户口网上预约平台进行预约制卡,并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制卡。

2. 领取证件:制卡完成后,你需要按照规定到指定地点领取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在领取证件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

3.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果你需要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如办理社保、医保等,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海南落户窗口办理需要约好几次

材料齐全一次就能办理完成。

海南人才引进落户不见面审批时间

一般3到7个工作日。海南人才引进力度较大,对人才引进比较重视。

海南落户不见面审批几天

海南落户的条件

海南省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户限制。

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这是2021新规

海南落户怎么办理?办理海南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按以下类别提交相应材料后,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证明资料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3个工作日办结)

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5个工作日办结)

4、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乡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乡村派出所,由乡村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经提交相应材料后,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2021海南落户网上办理流程和费用

(一)省内居民:

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三沙除外)。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迁。

1.交验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自有产权房屋提交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下同)或经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房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私有产权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以下简称租赁证);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提交租赁证或有关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提交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人事协议(三项材料其中之一),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一同提交《结婚证》;

(4)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公安行政审批办公室(公安局内的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公安机关设立在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下同,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办)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行政审批办户籍民警审核可当场办结。

(二)省外居民:

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三沙除外)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办理随迁。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

(2)系统无法核验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

(3)自有产权房屋提交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房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私有产权房屋)的,提交租赁证;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提交租赁证或有关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提交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人事协议(三项材料其中之一),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4)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一同提交《结婚证》;

(5)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学生证或学籍证明,退休证。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办理的,可当场办结;在公安派出所受理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后报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领导批准,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须在2个工作日审批结束,办理迁移手续。

海南落户职业资格证包括哪些

一、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应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与海口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应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与海口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应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与海口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在海口市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的公司法人代表,且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应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连续经营5年以上、无不良记录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警方提醒,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其中应届职校毕业生与在海口市创办企业人员的随迁父母必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