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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户等待档案审核需要多久

王芳 发布于:2025-01-25 编辑于:2025-05-05 01:26:30 26249

上海落户等待档案审核需要多久

上海落户等待档案审核的时间嘛,嘿嘿,这可真是个有趣的问题呢!

一般来说,这个过程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因为审核人员需要仔细核对你的档案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具体的等待时间可能会因为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差异,但通常来说,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周的时间。毕竟,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人口众多,落户申请也相应较多,所以审核工作自然会相对繁琐一些。

不过,你可以放心的是,审核人员会尽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给出明确的答复。在等待的过程中,你可以耐心等待,同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审核进度。

总之,上海落户等待档案审核的时间因情况而异,但无论如何,只要你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相信你一定能够顺利落户这座美丽的城市!

上海落户等待档案审核需要多久

上海落户最快最好的方法

第一种:纳税大户公司的员工,这里普遍指一年纳税1000万以上的企业,这种企业的高管一般都可以走公司的人才引进名额落户,当然既然是高管,那么社保基数这块一般都不低。最快的话3-6个月可以落户。

第二种:高级职称人才引进,在工作地取得的高级职称,只需要在上海入职相应的公司,专业和岗位相匹配,公司可以聘任高级职称,这种的话一般最快也是3-6个月就可以落户了,最长9-12个月就可以落户了。

第三种:硕士,走高新企业(重点企业)人才引进,在上海的高新技术企业入职,专业和岗位相匹配,社保基数的话一般在两倍以上,或者是企业的高级管理,这种需要公司配合度比较高的,愿意帮你走人才引进。最快的话一年三个月就可以落户了。

第四种:本科学士,走高新企业人才引进(重点企业)人才引进,和硕士一样,需要专业和岗位匹配,或者企业的高级管理,最快的话是2年三个月就可以落户了。

第五种:企业法人,所在企业近三年纳税,每一年都在100W以上,且呈递增的形式,那么这个企业的法人,可以走居转户的方式,上面4种都是人才引进,这种是居转户。

第六种:本科学士,在高新企业任职,且参与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这种最快的话是9个月左右。慢点的话也是一年。(硕士时间一样)

第七种:三年纳税100万人才引进,这种不需要企业法人,因为条件限制的是个人,也是唯一一种公司不需要独立法人,就可以走人才引进的方式。这种方式的条件是,个人,近四年有36个月社保基数封顶,且近四年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就可以走人才引进了。

上海落户积分怎么算

1、年龄对应的分值

年龄最高可以积30分,最低积5分。其中18到43周岁为30分,44岁为29分,后每增加一岁减2分。直到56岁—60岁只有5分。

2、学历对应的分值

大专积50分

本科学历无学位积60分

本科学历学位积90分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对应的分值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5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中级职称积10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职称积140分

4、在上海缴纳职工社保年限

连续缴纳满1年,就可以积3分,社保缴纳年限×3=社保年限分,如果能连续缴纳5年的社保就是5×3=15分。

上海落户最新申请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同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法生育。

上海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一、上海市户口申请条件以下三类人群可申请上海市户口:

1.直接落户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2.积分落户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户口

①居住证满7年;

②积分120分+;

③买房;

④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⑤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⑥无违法生育;

⑦无犯罪记录;

⑧税单必须满7年;

⑨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人才落户以下五类人才可申请上海户口。具体标准可见文末。

①创业人才;

②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③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④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业家。

二、上海户口申请流程

1.上海户口申请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3、“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可以律师委托,或公证委托。公证委托的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原沪籍职工户口迁回上海审核表》审核表须经**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加盖“**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