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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生儿怎么落户

魏永林 发布于:2025-01-27 编辑于:2025-05-04 03:23:19 29914

北京新生儿怎么落户

办理条件1、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2、申请入北京户口所需材料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办理流程1、持上述相应材料到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新生儿入户申请。2、派出所审核《生育服务证》有否盖有计生部门的有效印章,无章为无效证件,不予入。3、派出所核对当事人申请入户地与《生育服务证》发证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暂不入户,由当事人持户口本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变理手续,由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副页背面盖章注明后,方给予入户。

在大兴的外地人怎么落户北京

外地人要想落户北京,有要求,首先在北京有住房,每年都有纳税额,满足很多的条件很难,还要排队等名额

北京5年居住证落户怎么申请

1.来北京半年以上了

2.在北京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或者是在北京读书(从中小学到研究生,必须取得学籍才行)。

上述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必须的,第二个是三选一的条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居住证。

北京新生儿怎么落户

海南人才引进落户如何申请落户

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

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

4、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重庆研究生落户政策

只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外来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2.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现金个人、劳动模范;

3.受到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并获得优秀称号的农民工。二、办理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2.重庆市主城区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明证书。三、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公安机关审批→发放《准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重庆落户条件

一、条件:

(一)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二)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三)2020落户重庆条件放宽限制

务工经商落户

遵循“放开放宽”原则,按照重庆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设置差别化落户条件。

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

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人才落户

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学生落户

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国有企业职工落户

“新办法”明确将国有企业职工落户纳入,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了规范。

二、办理流程

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当场办理:

1、持《迁移证》的户口迁入;

2、公民回国(入境)定居恢复户口;

3、公民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回原籍落户;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5、大学中专学生毕业和退学、开除、毕业回原籍入城镇居民户;

6、主城区内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涉及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随父随母迁移的除外)及因购买商品房、单位分房迁移入城镇居民户。

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分局审批:

1、因收养申请子女从市外迁移入户和无收养证申请收养子女入户登记;

2、被注销户口后申请恢复;

3、补登、补录及年满16周岁无户口人员落户;

4、现役军人家属随军由市外迁移入户;

5、因征用农村土地户口“农转非”;

6、已下达《建设用地预办通知》或《土地征收批复》的征地开发地区的入户、分户;

7、重庆市外迁入的;

8、主城区外迁入主城区入户的(本市户籍“三投靠”及购房入城镇居民户的除外);

9、原市外户籍的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来渝安置落户;

10、原市外户籍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来渝落户;

11、监外执行罪犯户口迁移;

12、分局、区县(自治县)局认为需要由其审批的其它户口事项。

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

除上述两条外的其他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审批。

宁波购房落户政策

一、购房入户:

1、国内居民个人购买宁波市中心城区(以市政府甬政发[1998]87号文件为准)范围内成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及以上的,允许已入住的购房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3人入户。

2、购置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成套商品住宅,仍按市公安局甬公治[2001]8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允许取得住房所有权证满2年,人均住房面积满18平方米且已入住人员落户。至于楼主所在地是否算"中心城区",请另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