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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如何买房

李天阳 发布于:2025-01-31 编辑于:2025-05-05 01:26:22 34539

南京人才落户如何买房

南京人才房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南京人才落户如何买房

杭州人才引进落户要满足哪些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落户天津人才引进条件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分为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学历型人才

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3、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人员。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

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成都落户新政流程

具体流程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但从目前的政策来看,成都市推出了服务落地,优化落户的新政策,因此落户流程更加简化和便捷。

落户的条件和审查标准也有所修改,非常适合有一定技能和资历的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该认真准备申请材料,遵守所有落户规定,并身体健康,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整个流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但如果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和资料,就能够成功地申请到落户资格。

重庆研究生落户政策

(一)务工经商落户

遵循“放开放宽”原则,按照重庆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设置差别化落户条件。

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

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二)人才落户

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三)学生落户

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