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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买房可以落户吗

汪子涵 发布于:2025-02-21 编辑于:2025-05-04 20:03:26 15719

宁波买房可以落户吗

可以落户

近期,宁波发布《关于印发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的通知》。此次政策提及“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并因此受到行业关注。

此次宁波明确了三方面的落户政策优化,包括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此外,在奉化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或社保缴纳满1年即可落户

宁波购房落户政策

一、购房入户:

1、国内居民个人购买宁波市中心城区(以市政府甬政发[1998]87号文件为准)范围内成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及以上的,允许已入住的购房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3人入户。

2、购置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成套商品住宅,仍按市公安局甬公治[2001]8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允许取得住房所有权证满2年,人均住房面积满18平方米且已入住人员落户。至于楼主所在地是否算"中心城区",请另行咨询

宁波买房可以落户吗

落户南京要什么手续

外地人买房落户南京的条件?

在南京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则可以落户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房屋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加直系亲属一人。一套住房5年内,可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原房主的户口须迁出)。

外地人买房落户南京的材料有哪些?

要申请买房落户南京,肯定得备好材料,具体申办材料包括:

1、书面申请报告;

2、户籍证明;

3、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房屋所有权证;

6、证明直系亲属的说明书;

7、未婚子女附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地人买房落户南京的程序?

申请人具备上述申请证明材料后,送至户口所在地户政受理中心申请,批准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准迁手续。

当然,除了买房,你还可以通过通过与当地人结婚,夫妻投靠或者通过子女投靠、父母投靠,或者在当地就业等形式办理落户。

据了解,外地大中专生已被南京市单位录用、聘用,累计工作满2年,中专校和技校毕业生累计工作满3年,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两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也可以入住

海南落户人才引进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以落户海口:

1、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2、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 工程”、“211 工程”,“双一流”高校可办理落

户。

南京落户政策

2022年7月11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

2022年8月20日起,南京实施《南京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根据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3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四区落户。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3.南京四区落户条件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本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

海口人才落户不见面审核需要几天

15个工作日(人才资格确认、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点击同意《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申报承诺书》、填写《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流程。

二、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一)选择“窗口办理”: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落户;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办理落户。对存疑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由办理单位送有关部门确认后再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选择“邮寄办理”

1、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将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