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几年内买房
天津落户几年内买房
天津落户购房是分项目的,大部分楼盘项目交房后,就在公安局备案,即交房就能落户
天津买房子可以落户吗
天津买房是可以落户口吗
买房子是否能够落户当地取决于所购房子的性质,商业用房是不可以落户的,住宅用房则可以落户。
1、商业用地的房子不能落户
现在房地产广告满天飞,楼盘名字起得一个比一个花哨,寓所、loft分不清楚。
2、集体户,且首次置业,想买了商业公寓后,把户口迁到公寓解决学位问题,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商业公寓不能入户,业主的子女不能拥有楼盘所在地的户口,也就失去了入读地段学校的资格。
商业公寓说白了就是在商业用地上盖了住房,但性质还是商业。只能作为办公场所注册,但不能迁入户口。一般售价要较同地段的住宅楼盘低。
二、住宅可以入户
与商业公寓相反,住宅性质的房子是可以入户的,但不能注册办公场所。而且产权为70年。
三、如何辨别
归根结底,是房子的性质决定了其作用。如果是商业用地,那么房产证、开发商预售证、产权性质与普通住宅是不一样的,也可以在当地房产部门查询,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弄明白这一点。
四、外地买房迁户口的流程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在天津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回执也可以)
4、学历证书(学历毕业证书需经我市教育主管部门认证)(官方网站学历认证可以打出)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纳三个月社保)
7、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近亲属关系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依据、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如何在天津落户
天津户口要求流程
1 本科
基本要求:1。全日制(学信网可查统招)
2。年龄40周岁以下
提交资料:身份证 户口本 毕业证 学士学位证
周期 :一个月左右
流程 :提交资料----交社保-----提交申请-----下准迁证---完结
2 大专
2。技能证(全称:职业资格证) 3。50周岁以下
职业资格证匹配
一级(高级技师)40--45周岁根据市场价收费
二级(技师) 35--40周岁根据市场价收费
三级(高级工) 35--25周岁根据市场价收费
提交资料:身份证 户口本 毕业证 电子备案注册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周期:一个月(无技能证的加技能证时间)
流程:提交资料----考取技能证----交社保-----提交申请-----下准迁证---完结
3中专
2。技能证(全称:职业资格证)
提交资料: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电子备案注册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学生登记表或学籍登记表 6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7学校开具是否统招全日制证明(5项和6项在个人档案中查找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天津落户详细流程
1、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2、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3、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4、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5、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天津落户承诺书怎么写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请办理市外干部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接收单位名称: ,本人承诺选择( ): ( 1 )迁入本人固定住所。以《房地产权证》为准,且房地产权证的权属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拥有的独立房产;
( 2 )迁入接收单位集体户,若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条件的,户口落在单位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户(根据XX市人民政府令第XX号 《XX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XX章第X条及XX公发[2009]XX号《XX市 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XX章第X条);
( 3 )只调动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迁户口。
承诺人签名: 盖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