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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才引进政策2020怎么领取

王芳 发布于:2025-02-16 编辑于:2025-05-05 00:15:53 12251

合肥人才引进政策2020怎么领取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注册-合肥厅-热点服务-人才引进服务通道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书。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在续发期间,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后,重新创业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

(3)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合肥人才引进政策2020怎么领取

合肥人才引进2021政策

围绕“芯屏器合”“集终生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优化拓展来肥各类人才创业就业服务,以完善“人才链”、保障“产业链”。此次发布的《若干政策》,共有7条内容,主要是围绕企业和人才十分关注的稳岗安居等问题,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人群,通过提供人才免费租房、补贴购房以及发放岗位补贴、柔性引才奖补等措施,让来肥各类人才边安居、边就业,努力营造出让人才来了就不想走的良好环境,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才强市” 战略深入实施,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

最高可享60万元购房补贴

针对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分别按照220m2、180-160m2、140m2、120m2、90m2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新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照不高于90m2、70m2和50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以上两条,较以往的人才租住补贴政策,对重点产业人才提高了补贴标准,取消了落户限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

同时,为适应人才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政策》提出允许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对应享受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可适当放宽。

支持柔性引才单个项目(人才)

最高补贴50万

加大稳岗力度,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对在合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发放补贴的标准为: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这里讲的地方留成部分是指市县(开发区)两级的留成部分,目前为个税总额的25%。

支持柔性引才,促进企业技术合作。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实付工薪的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这里的“市外”也包括中央和省属驻肥企事业单位。

政策实施的范围、对象及时间

实施范围: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创意文化产业。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

实施对象:本政策所说的高层次人才,是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和《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按照规定程序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以及高级人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管理系统”在网上申请认定。

实施时间:《若干政策》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试行至2022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合肥市已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

2021合肥人才引进怎么办理

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条件类型

(一)创新型领军人才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引进时未全职来我市工作,或者在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入选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4.其他条件:

(1)依托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申报人,需在重点创新项目涉及的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者在国内外承担过与重点创新项目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的申报人,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国内外获得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依托企业(含金融机构)引进的申报人,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掌握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能;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二)创业型领军人才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3.有创业经验并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低于20%,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引进时未全职来我市工作。或者,来我市工作时间不超过6年(2015年1月1日后来我市),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企业已正式投产并有营销收入。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在肥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或已有社会资本注入的创业人才。

(三)申报说明

1.坚持以用为本,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我市急需紧缺、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要求,但须另作说明,提供破格申报材料。

2.优先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或用人单位能够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申报人。

3.已在我市入选“万人计划”“特支计划”、“庐州英才”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计划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在管理期内的其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不纳入申报范围。

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在申报书上签字盖章,与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报相应主管部门,同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主管部门是指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办(人事劳动局、人社局)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到申报单位实地查看,综合考量提出推荐申报人选(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并确保申报书、简表、汇总表、附件证明材料内容相互一致,信息真实、完整。从海外引进的人才,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审看工作合同,确保必备条款和负面清单符合规定要求。实地查看创新人才要重点了解其在职在岗、作用发挥和单位运营情况等,实地查看创业人才要重点了解人才的持股比例、企业运营情况及市场前景等。

(三)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报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一并报送。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申报情况报告,一式1份。对破格申报的人选,主管部门须出具破格申请报告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

2.《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简表》(附件1),一式1份。

3.《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电子版用excel上报。

4.《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2、3)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

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材料

(一)《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需有目录,按《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要求准备,与申报书一同骑缝装订,以A4纸印制,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总页数一般不超过100页。申报人选汇总表、申报人选简表无需装订。

(二)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内容和附件证明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人重要工作经历须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见,杜绝空项、漏项、文字图片模糊不清等现象。如提供的材料中有用中文以外语种的,请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申报人代表性论著除外)。

(三)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内容一致,分类建立文件夹:一是按照创新、创业分类建立文件夹;二是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内容包括申报书、申报书附件、申报人简表(如“张X申报书”、“张X附件”、“张X简表”、“张X照片”)等;三是申报人选汇总表直接放在根目录。

具体请致电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