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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途径可以落户青岛

李娜 发布于:2025-02-16 编辑于:2025-05-05 00:12:27 44537

什么途径可以落户青岛

人才引进: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有以下情形的人员可办理: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2)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4)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5)经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用人单位出具聘书或劳动合同备案机关出具劳动合同备案证明,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

(6)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

(7)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学年在校生。

居住落户: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亲属投靠落户: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可办理下列亲属投靠配偶投靠:外地居民与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办理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在青岛市租赁期满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1)在青岛市城区有稳定就业满5年;

(2)有稳定住所;

(3)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

青岛市落户条件

是具备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青岛市连续合法稳定居住满6个月以上;

3. 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来源;

4. 无不良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

5. 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符合居住条件;

6. 具备其他相关规定的条件。

青岛市作为一个发展较为繁荣的城市,对于落户条件有一定的要求。

这些条件主要是为了保证申请人能够在青岛市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并且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不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除了上述条件外,根据不同的户籍政策和规定,青岛市还可能有其他特殊的落户条件。

具体的落户政策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并顺利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青岛需要什么条件

在青岛市落户的方式有多种,主要包括人才落户、购房落户以及学生落户等。具体条件如下:

1. 人才落户:适用于35周岁以内,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并且在青岛市内缴纳至少一个月社保的人员;或者45周岁以内,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且在青岛市内缴纳至少一个月社保的人员。

2. 购房落户:适用于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以申请本人及近亲属迁入落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

3. 学生落户:在青岛的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可以选择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可以选择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购房入户所需证明材料:

1、购房人员申请;

2、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证明(须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结婚证》及复印件;随迁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和无业证明;

3、拟落户地《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发票及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无职业证明或者购房所在地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稳定的经济来源证明。

投资创业人员进市落户完税凭证和复印件必不可少

1、投资创业人员或者单位申请;

2、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3、完税(国税、地税)凭证及复印件;

4、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证明(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结婚证》及复印件、配偶接收单位证明,成年未婚子女未婚、无业证明,《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

5、注册各类企业的,须户籍证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单位聘书或任命书、劳动合同、《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或者单位集体户证明。

人才引进户口办理程序

需到迁入地开《户口准迁证》

1、持市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籍证明到迁入地公安局分局户政科(处)开具《户口准迁证》,再回原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

2、凭《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一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等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如想更详细的了解落户办理,可找户籍无忧详情问一下!

青岛落户政策条件

㈠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将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全部纳入人才落户范围,与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同样不受年龄限制。学历人才方面,取消博士学位人员落户年龄限制;对其他学历人才的学历要求,由现行政策的全日制扩大至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开国内高校、国(境)外留学在校生落户限制,在国内和国(境)外高等院校就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都可在我市落户。技能人才方面,将初级工纳入人才落户范围,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取消必须有接收单位限制,在中心城区落户降低缴纳社保年限条件,在城区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㈡坚持居住优先。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限制,实现在我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及其近亲属即可办理落户。

㈢鼓励举家迁徙和亲属投靠。亲属投靠落户方面,放宽集体户投靠落户限制,单位、人才、社区集体户调整为可接纳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取消父母投靠子女必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年龄限制;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婚姻状况的限制,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我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㈣服务“双招双引”赋权激励落户。对经市有关部门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和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其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公安机关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㈤创新城区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城区实施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在城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在城区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㈥畅通入乡返乡人员落户渠道。农村地区升学迁往学校、户籍在高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在本市城镇落户,也可按现行毕业生政策回原籍落户;回原籍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且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实际居住的,可自愿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回原籍;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㈦增设落户承接方式。增设社区集体户,用于承接无合法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发挥“兜底”功能。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㈧全面放开县域三市落户。取消城镇区域落户限制,促进人口快速增长。

在青岛落户口需要什么程序

(一)“三投靠”(夫需要什么手续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1、工作流程:

在青一方当事人到派出所申请办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受理户口材料,逐级上报,由公安分(市)局审批,在15个工作日办结。

2、办理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应当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3、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户籍证明;

(4)结婚证》;

(5)原籍无业证明;

(6)父母投靠子女的提供身边无子女证明及《退休证》;

(7)父母子女投靠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二)购房落户:

1、工作流程:

房屋产权人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落户,派出所受理材料,逐级上报,由市局审批,20个工作日办结。

2、办理条件: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3、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书面申请;

(2)《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3)购房所在地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稳定的经济来源证明;

(4)户口所在地无职业证明

(5)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证明(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

(6)随迁人员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随迁人员系成年未婚子女的,提供未婚和无业证明;

(7)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三)投资落户:

国内客商来青投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外商局受理申请材料,报市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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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青政发[2007]13号文件规定的投资落户条件。

(1)投资创业人员或单位申请;

(2)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3)完税(国税、地税)凭证;

(4)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证明(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随迁人员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接收单位证明;随迁人员系成年未婚子女的,提供未婚和无业证明;

(5)注册各类企业的,须户籍证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单位聘书或任命书、劳动合同;

(6)拟落户地为本人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为集体户的,提供单位落户证明; (7)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

1、工作流程

先到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师范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然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本市院校的毕业生办理网上户口迁移。

2、办理条件: 符合青政发[2007]13号文件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3、所需材料

(1)人事、教育部门出具的《入市落户通知书》、

(2)《就业报到证》及接收单位证明;

(3)《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网上迁移);

(4)《居民身份证》;

(5)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五)干部、工人调动:

先到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公安分(市)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手续,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准迁证,本人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符合青政发[2007]13号文件规定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调动落户条件。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调入地落常住户口的);

(4)《结婚证》(仅限于到配偶处落户);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于携带子女落户或投靠父母落户);

(6)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落户青岛,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在青岛落户:

-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人员。

-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 在青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可以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及国(境)外同等学历层次在校学生,可以落入各区(市)人才集体户。

同时,青岛市还放宽了居住落户政策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限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具体的落户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政策、时间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你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最新政策和办理流程。

来源:光明网

什么途径可以落户青岛

青岛落户条件,落户青岛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青岛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一般为专科,不含民办、私立院校),毕业2年以内,无需房产,无需社保,可落户青岛。

2. 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学历,毕业在2~3年内,无需房产、社保记录,也可落户青岛。

3. 持山东省内五莲籍、乡镇籍户口人员的直系亲属均可作为投靠落户条件,办理青岛市集体户口落户。

4. 在青岛市创业的农村农民,拥有固定住所,可以落户青岛。

5.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在青岛市工作满半年并拥有稳定社保缴纳记录,可投靠亲属落户青岛。

6. 具有青岛市蓝印户口的外省市人员,申请取得青岛市常住户口满三年即可申请普通落户。

总的来说,落户青岛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社保、居住证等条件。具体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有所变化,建议查询青岛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