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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北京落户,请问北京积分落户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王萍 发布于:2025-03-10 编辑于:2025-05-04 20:29:55 28589

想在北京落户,请问北京积分落户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2016年8月11日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正式出台。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9年底,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将试行三年。试行三年后,本市将根据实施情况和问题对政策进行完善,使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可行。

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增加“年龄加分指标”,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加20分。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分落户指标体系: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京京提醒:要想领取北京市居住证并不难,只需要提交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居住、工作或学习证明等几项内容,等15天就能领取。

如果这几项条件、指标都能达到,就可以通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这7项导向指标计算得分。

如果一个人大学本科毕业22岁就来到北京工作,工作10年以后在京买了房,合法稳定就业积分可以达到54分,合法稳定住所积分是13分,教育背景积分是15分,还有20分的年龄加分,总积分就能到102分。

稳定就业和住所

政策中最主要还是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基础指标的分值赋予,其他指标加分或减分基本均与就业和居住分值相匹配。

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教育

同时,教育背景是体现申请人知识结构和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在分值赋予上,总体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

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以博士积37分为例,一个人高中毕业后,想要拿到博士学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假设这10年他没有上学而是在北京工作,那么大约可积35分(居住按租房计算)。在此基础上适当予以加分,使其积分高于同年龄段直接工作申请人的积分。

纳税

对于非京籍幼升小的家长们都知道在办理五证的时候是不需要纳税依据的,但是纳税对于积分落户来说是很关键的环节。

申请人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这一指标的设定使纳税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人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但在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中,纳税指标分值比重有限,是否能够落户取决于申请人的综合积分排名情况。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最高减12分,即使这一项中很难拿到高分但是至少要保证这不是扣分项。

区域转移

设置职住区域指标符合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促进城区与郊区协调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引导优化人口布局。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实行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市政府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划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每年的申请情况有所不同,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可能有所不同。

公示通过后,申请人便可获得落户资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随迁落户

此外,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据了解,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将通过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多个市级部门信息化联动审核、交互校验。单位统一申报完成后,市有关部门将建立联动审核工作机制,分部门逐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汇总至人力社保部门,通过积分落户信息系统计算出申请人综合得分。

想在北京落户,请问北京积分落户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北京落户人数2020

2020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32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0年10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0年10月15日至22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海归北京落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需要准备护照、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

2.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3. 审核申请:公安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4. 办理户口迁移:审核通过后,公安局会通知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公安局或相关机构。

硕士研究生北京落户2021年条件

硕士研究生北京落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所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在北京市有招生计划。

2.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查询网上查询到的学历信息必须已经在北京认证,或者学位信息在毕业院校的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有查询结果。

3. 在北京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使用住所证明。

4. 在北京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居留审批要求,并须在北京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有稳定的职业。

5. 在北京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各相关单位组织的审批,并在审批结果发布后确定是否落户。

6. 在北京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北京市户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0年北京落户条件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