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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落户方式

李杰 发布于:2025-03-15 编辑于:2025-05-04 15:15:19 22498

苏州落户方式

1.购房落户

苏州市区(除吴江)已经在2020年元旦取消购房落户,过渡期结束。

2021苏州购房落户过渡期:

张家港市:购买成套商品住房75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落户!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昆山市:购买成套商品住房80平以上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房产证,符合条件,仍然可以通过购房落户,落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反馈意见中明确在过渡期内保持原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不变,同时增加积分落户渠道。

太仓市:具体分为三类,住房70平以上、住房80平以上以及投资100万以上,对应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2021年6月3日。

常熟市: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并符合三类情况可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吴江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2.人才落户

可以通过学历、社保落户。

流程快、条件低。

本科可以直接落户;

大专可以通过社保落户;

技能人才根据相应条件落户。

3.积分落户(租房落户)

申请积分管理,同时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常年可以申请,一年出一次落户名单。

根据积分分值排名确定落户人数。

苏州落户方式

在苏州落户要什么条件

1、购房落户: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积分落户:苏州落户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苏州积分落户操作十分复杂,且门槛比较高。每年苏州积分落户准入名额不到3000人,并且,综合近两年苏州积分落户情况来看,基本上700分以上是比较保险的分数。

3、人才引进落户: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基本一个月左右就能把户口落到苏州。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可直接落入苏州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同时缴纳社保,需要有社保记录。(包括: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在苏州落户有哪些条件

1、落户申请者要购买苏州市区75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

2、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要满3年、被单位聘录满3年、参加社保满3年等等条件,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落户,允许申请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3、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

在苏州落户有什么条件

苏州市户口迁入条件(2017)

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审批准迁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以上条件符合人才落户政策,可不参与积分管理,直接落户到房产名下或单位集体户。

由市或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二)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四)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由公安机关受理:

(一)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三)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四)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五)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

(七)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八)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参加积分落户:市公安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即入户指标数),报政府批准后,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向社会统一公布。

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公安部门进行复查、在媒体进行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

获得准入卡的人,在60日内,带着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户口迁入后,积分管理自动终止。

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