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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省人员落户政策2021

黄强 发布于:2025-03-30 编辑于:2025-05-04 22:32:30 38542

重庆外省人员落户政策2021

一、夫妻投靠落户

结婚且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夫妻双方 签字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原件。

5、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8周岁以下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应当随直接抚养人投靠迁移),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父 母书面申请。

2、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手续原件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3、父 亲或母亲、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4、父母 与子女关系证明。

5、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的,需提供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

三、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入户

年满60周岁的男性、年满55周岁的女性(本市户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子女和退休人员不受年龄限制)投靠子女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父母、 子女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

6、退休人 员提供退休证明。

四、购买成套住房户口迁移入户

在城镇地区购买成套住房(含二手成套住房、按揭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申请房屋产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房屋产权人的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年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有直系亲属随迁的,还需《结婚证》等关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 《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不提供)

5、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父母离婚手续和抚养的证明材料。

五、务工经商迁移落户

在渝务工经商和缴纳城镇社会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的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户口迁移入户的,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务工经商者本人书面申请。

2、在渝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4、户口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等亲属关系证明。夫妻离婚且有未成年子女岁随迁的需提供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6、达到规定年限(各地年限标准不同)

7、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需提供住房手续。

六、新生儿出生落户

1、国内非婚生子女入户的,凭以下材料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父母(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随父亲或母亲一方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4)非婚生育说明。

(5)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字确认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2、国内婚生子女新生) 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凭以下材料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父母 (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结婚证》或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5)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字确认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3、国(境)外婚生子女入户,凭以下材料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书面申请。

(2)出生证明原件。

(3)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回国持用的入境证件。

(4)《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5)随父或母入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6)子女入境时持外国护照的,应提供出入境部门签发的《中国国籍认定书》。

(7)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应提供有资质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且结婚证应当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境)外非婚生子女入户,凭以下材料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4)随父或母入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5)非婚生育说明。

(6)子女入境时持外国护照的,应提供出入境部门签发的《中国国籍认定书》

(7)申请随父落户的, 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8)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 明确抚养监护关系的非婚生子女,可以凭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书,可不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9)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应提供有资质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七、申报收养子女入户

申请收养子女户口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材料到收养人

研究生落户重庆有什么奖励吗

主城估计没啥奖励,一些区县可能有一定的相关政策。

重庆外省人员落户政策2021

怎么能在成都落户

1.

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

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

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 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人才”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 博士学历+相应学位;上海承认的高级职称+匹配的职位;

2.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列入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3. 本市(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团队核心成员(负责人)。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有相应学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2年以上工作经历);

4. 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转化承担单位等);

三、高技能人才

1.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具有个人证书);

2. 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个人证书);

3. 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创业人才:获得1000w投资+持股10%的创业人才,工作2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3年内完成5000w技术交易额,工作2年。

3.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投资3000w,直接落户。

4.企业科技及技能人才:3年3倍社保+100w个税

5.企业家人才:10%股份+利润率10%+年纳税1000w;上市企业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 航运专门人才、传统医学人才、体育(文化)专门人才;

2. 本市各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3.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不用学历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社保基数要求

1、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年工作+2倍社保基数。

2、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年工作+2倍社保基数。

3、持博士学位,可直接落户

博士半年落户上海博士学位人员在上海企业缴纳半年2倍社保基数,社保和个税合理匹配。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直接落户。

5、企业法人或高管,3年纳税100万,社保连续3年3倍,可落户上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资质

除了申请人要符合条件要求,入职的用人单位也要符合条件,因为上海落户的办理流程需要单位人事提交申报走流程。

公司是否可以给员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在入职之前就要询问公司人事,无论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还是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这些流程都是人事走流程申请,所以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与人事确认。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材料

申请人材料

(1)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2)承诺与授权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不动产证地址信息页)

(7)人才引进档案核实情况表

(8)学历学位证书

(9)最高学历认证报告

(10)相应学位认证报告

(11)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家属材料

(1)配偶随调材料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地址页

(4)户口本本人页

(5)承诺与授权书(工作单位盖章、配偶签字)

(6)人事档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子女随迁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户口地址页

(3)户口本本人页

海口人才落户不见面审核需要几天

15个工作日(人才资格确认、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点击同意《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申报承诺书》、填写《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流程。

二、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一)选择“窗口办理”: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落户;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办理落户。对存疑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由办理单位送有关部门确认后再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选择“邮寄办理”

1、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将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

落户长沙条件

1、个人缴社保、个税落户: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2、企业缴税落户:在长沙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3、随房落户: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商业性住宅、办公用房购房入户需不动产证,由开发商承诺不属析产房写承诺书并找负责人谈话记录,才能办理购房入户手续。)

4、人才引进落户: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人才认定的相关规定,获得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才,凭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5、高校学生落户: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前款规定以外的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长沙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6、专业技术落户: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7、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8、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9、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10、职业调动落户: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

11、离婚回原籍落户;

12、家属随军落户;

13、刑释人员回原籍落户;

14、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15、收养落户;

16、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17、高校职院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