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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落户邮寄迁出手续多久能到

王月玥 发布于:2025-04-07 编辑于:2025-06-19 14:37:12 39453

海南落户邮寄迁出手续多久能到

海南落户终于办结了,今天收到了邮寄回来的户口本。从4月初在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拿到准迁证用时正好30天。准备材料期间拖拖拉拉的耽误了几周时间。5月23日把所有材料邮寄到海南,6月13日拿到户口正好15个工作日。海南这次抢人效率还真不是盖的,从接件办理不超过47天是真的。

落户海南邮寄材料流程

1、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海南落户后还能再迁出吗

海南不限制外迁,迁回的话是看迁入地方的政策,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海南落户准予迁入证明写错了

如果海南落户准予迁入证明上的信息错误,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更正,确保个人权益和落户申请顺利进行。同时,应注意在申请过程中提供正确真实的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导致落户申请失败。

海口人才落户邮寄的原件怎么返还

海口人才落户邮寄的原件返还方式如下:

在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果选择邮寄办理,需要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办理单位会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并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推送到相关平台。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后,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随后,办理单位会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

因此,海口人才落户邮寄的原件是通过邮寄的方式返还给申请人的。请注意,具体的邮寄方式和时间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与办理单位保持联系以获取最新的返还信息。

海南落户邮寄迁出手续多久能到

海南落户没有地址怎么填写

?根据规定,落户海南时,如果没有具体的住址,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填写地址:1. 首先,可以选择填写宾馆、酒店的地址作为暂住址,这样可以满足相关要求,不影响落户申请。

2. 其次,可以填写亲友、朋友、合法经济租赁机构的住址作为暂住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亲友关系证明、租赁合同等,以确保地址的真实有效性。

3.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地址时要确保填写的地址是准确、真实且合法的,以免影响到落户申请的进程。

总结地说,即使没有具体的住址,仍然可以找到合适的方式填写地址,但需要确保所填写的地址真实有效。

海南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1.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椰城警民通”这是海南政府线上办事的一个窗户口关注它。

2.

第二步点开公众号里面底部导航栏的“民生”;

3.

第三步选择“不见面审批”当中的“户政”;

4.

第四步选择“人才落户”根据您的需求选择合适的选项点进去提供材料图片上传就可以了。申请人需...

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

2021海南落户网上办理流程和费用

(一)省内居民:

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三沙除外)。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迁。

1.交验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自有产权房屋提交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下同)或经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房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私有产权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以下简称租赁证);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提交租赁证或有关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提交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人事协议(三项材料其中之一),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一同提交《结婚证》;

(4)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公安行政审批办公室(公安局内的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公安机关设立在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下同,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办)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行政审批办户籍民警审核可当场办结。

(二)省外居民:

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三沙除外)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办理随迁。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

(2)系统无法核验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

(3)自有产权房屋提交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房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私有产权房屋)的,提交租赁证;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提交租赁证或有关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提交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人事协议(三项材料其中之一),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4)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一同提交《结婚证》;

(5)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学生证或学籍证明,退休证。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办理的,可当场办结;在公安派出所受理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后报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领导批准,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须在2个工作日审批结束,办理迁移手续。

海南落户人才引进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以落户海口:

1、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2、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 工程”、“211 工程”,“双一流”高校可办理落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