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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王芳 发布于:2025-02-09 编辑于:2025-05-05 02:35:06 41344

大专生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就业落户条件:

1、为推进人才引进工作,青岛青岛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市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规定从2019年5月16日起,4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可以在青岛市城区、新区或县域,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者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文件实施设置了过渡期,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2019年8月16日之前申请落户。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办理落户手续。

2、对在青岛高校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青岛市人社局将对其在青岛落户意愿统一进行摸底。有在青岛落户需求的,可将户口集中落入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才集体户,个人档案可一并转入。待毕业生就业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手续。

外地人到青岛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外地人把户口迁到青岛主要有几下方式,满足其中一条便可以在青岛落户:

一.购房落户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新区购买60平方米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注:无一二手房和贷款、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以及买房时间限制,但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办理落户

二、人才引进落户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非全日制的取得学士学位也可以办理)的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且有接收单位的人员(新区没有社保年限要求)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50周岁以下,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且有接收单位。

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新区无社保年限要求),有接受单位的人员。

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新区无社保年限要求),且有接受单位的人员。

三.积分落户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无犯罪记录。

满足以上所有基本条件,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含100分)可按规定申请

四.投靠落户(市外投靠青岛市内常住户口)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其中,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

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允许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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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怎么落户口

一、人才引进落户

1.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

户,可落户青岛。

2.毕业多年的本科生具有“干部身份”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毕业多年的专科生与青岛市用工单位签约3年并交纳社保满3年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二、购房落户——在青岛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一次性购置满100平新房,并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可直接落户到房产。

三、投靠落户

三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父母投靠要求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这些大家都懂,不再细说。

四、高级技工引进落户

符合青岛市引进的58个紧缺工种的高级技术人员可以落户青岛。要求落户人员具有青岛市高级技工证,年龄小于40周岁,并且在青岛市区用工单位签满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青岛市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落户青岛。

五、其它形式的落户分为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等。

大专生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2021青岛落户步骤

答1.通过人才、调动资格审核登记确认的,本人、配偶、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其他近亲属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近亲属户口为本市城镇家庭户的人员,也可以在家庭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合法固定住所无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也无稳定职业的,可以在市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所在区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2.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户户主与公房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3.在集体户落户的,应当核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情况;

4.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承租公房)死亡的,应当同时核实注销户口情况。

5.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报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的材料;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6.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是指:(1)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2)承租房屋证明(属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须同时提供产权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3) 房屋计租表(投靠落户使用)(4)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青岛落户的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学历人才: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未满51周岁,下同)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技术技能人才: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在青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本人可以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及国(境)外同等学历层次在校学生,本人可以落入各区(市)人才集体户。

以上是青岛落户的一般标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户籍部门或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青岛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青岛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青岛落户方式的不同会有所差别。

咱们就拿居住落户也就是之前的购房落户来说吧,他需要咱们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1、商品住宅产权人:书面申请、不动产权证;

2、产权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3、随迁未婚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

再比如人才引进落户吧,它分就业和未就业两种情况:

对于没有就业的申请人需要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

3、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书等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派遣期内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若报到证已派遣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申请人需要提供:

1.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

3.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

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存在异议需档案审查的,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

4.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有效用人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申请落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

总之,落户青岛需要准备的材料会根据落户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你对于自身适合的落户方式不确定的话,建议你去青岛落户管家找个靠谱的落户代理问问看。

青岛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青岛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

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迁入人户籍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此外,根据不同的落户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购房落户: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收养子女落户: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指夫妇双方)。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投靠落户: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落户政策,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