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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落户本人不去行不行

自信点 发布于:2025-03-20 编辑于:2025-05-04 22:32:17 14088

海南落户本人不去行不行

不去是行的,因为落户不一定要本人去,如果不去的话可以让别人帮你代办,代办和本人去办都一样,所以不需要本人去办

海南人才户口落户本人不去行不行

可以。

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海南落户需要劳动合同吗

现在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是要劳动合同的。9月18号之前,海口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已经是过去式了。目前除了需要提交学历,或者是职称的证书之外,还需要提供海南省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在海南创办企业落户的,就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海口人才引进不落户可以吗

可以,你可以在这边工作。但是户口留在原地。

海南落户本人不去行不行

海南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1.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椰城警民通”这是海南政府线上办事的一个窗户口关注它。

2.

第二步点开公众号里面底部导航栏的“民生”;

3.

第三步选择“不见面审批”当中的“户政”;

4.

第四步选择“人才落户”根据您的需求选择合适的选项点进去提供材料图片上传就可以了。申请人需...

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

海南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全日制大专学历落户

落户条件:

年龄4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且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申报材料:

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信网认证报告、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一张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

2、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

年龄5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3、硕士以上学历落户

年龄55周岁(含)以下,取得硕士以上学历,且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应届高校和职校或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

应届高校和职校或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且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明/(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信网认证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一张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

海南落户网上预约不上怎么办

1. 预约不上2. 海南作为一个热门的落户地,网上预约的人数可能会非常多,导致预约不上的情况。

此外,可能还存在系统故障或者预约名额已满等原因。

3. 如果网上预约不上,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问题:首先,可以尝试多次刷新页面或者在非高峰时段进行预约,增加预约成功的机会;其次,可以尝试联系相关部门或者咨询热线,了解是否有其他预约方式或者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最后,可以考虑延后预约时间,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次尝试预约,以增加成功率。

此外,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相关机构,寻求更多的帮助和建议。

2021海南落户网上办理流程和费用

(一)省内居民:

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三沙除外)。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迁。

1.交验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自有产权房屋提交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下同)或经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房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私有产权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以下简称租赁证);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提交租赁证或有关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提交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人事协议(三项材料其中之一),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一同提交《结婚证》;

(4)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公安行政审批办公室(公安局内的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公安机关设立在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下同,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办)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行政审批办户籍民警审核可当场办结。

(二)省外居民:

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三沙除外)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办理随迁。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

(2)系统无法核验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

(3)自有产权房屋提交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房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私有产权房屋)的,提交租赁证;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提交租赁证或有关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提交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人事协议(三项材料其中之一),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4)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一同提交《结婚证》;

(5)系统核验或《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学生证或学籍证明,退休证。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办理的,可当场办结;在公安派出所受理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后报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领导批准,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须在2个工作日审批结束,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