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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户口人才引进配偶随调要求

黄强 发布于:2025-04-14 编辑于:2025-05-05 03:15:09 50097

关于上海户口人才引进配偶随调要求

首先,人才引进可以随调配偶,随调配偶的条件也比较简单

只要在上海入职,过试用期,有社保和个税记录,对于社保基数这块没有要求

随调配偶不能是派遣员工,也就是问题中提到的代缴社保这块是不行的。

并且需要停掉外地的社保。

另外关于调档,随调配偶也是需要调档的,没有问题中说的那样,不调档,说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这种。

随调配偶是一定要调档的。

关于材料这块随调配偶需要提供和主申请人一致的材料。

所以不用担心,只要你正常在上海入职缴纳社保和个税,公司也愿意配合,基本是可以随调的。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配偶随调成功率

成功率在百分之百!申请人成功即可 配偶没有特殊要求

随迁是指申请人配偶的工作和社保劳动关系都不在上海,且该申请符合人才引进或留学落户的条件,配偶即可落户,对申请人配偶的条件并没有特别要求。

随调是指申请人配偶的工作和劳动关系都在上海,并且工作能力和学历层次基本达到了申请落户的级别(不依赖主申请人的条件也能落户) )。随调的配偶,人事档案要求一起调入上海,人才中心需要审核配偶的学历、职称、社保等。

关于上海户口人才引进配偶随调要求

青岛人才引进单位怎么开通权限

(一)网上申请

1.拟落户人才有接收单位。用人单位登陆“青岛人才网”,注册并申请开通单位办理权限后,授予个人权限。拟落户人才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在职人才引进”版块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2.拟落户人才无接收单位。直接登陆“青岛人才网”注册账号后,进入“先落户后就业”版块,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3.以上两种情形中按学历人才申请的,应先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位等信息确认。

注:拟落户人才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其中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对落户事宜作出承诺。

(二)信息审核

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对拟落户人才的就业、社会保险、高层次人才资格、职称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人才引进资格信息实行网上“秒批”,“秒批”通过后,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时推送到公安局,申请人即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需等待。

(三)结果查询

拟落户人才可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并点击公安部门落户链接了解后续办理流程。

海南人才引进网上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人才落户”,选择符合条件的落户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点击同意《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申报承诺书》、填写《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流程。

二、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一)选择“窗口办理”: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落户;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办理落户。对存疑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由办理单位送有关部门确认后再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选择“邮寄办理”

1、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将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

成都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啊

成都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年龄45岁以下;

3、工作单位注册地在主城区内。?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流程

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流程:

1、申 请

(1)有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后发《商调函》,本人持《商调函》前往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到档后通过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 ,提交相关信息。

(2)无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可直接登陆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单位或本人带身份证到我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签发《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2、审 核:

由接收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审核。

3、调 动:

审核通过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