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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海南后孩子几年能在海南高考

李娜 发布于:2025-04-30 编辑于:2025-05-04 18:51:14 16784

落户海南后孩子几年能在海南高考

1.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每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普通人才引进户口属于常住户口,人才引进落户找我们,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子女,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户口未满三年,没有我省三年学籍的,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下同)及高职专科学校。

3.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4. 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5.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6.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

以上就是海南高考报考条件。适合大部分学生家长的条件就是有海南三年户口和海南三年学籍。只要通过海南人才引进落户的方式落户海南就能解决海南三年户口问题

落户海南后孩子几年能在海南高考

落户海南要什么条件

1、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学历落户。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学,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同学,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落户。

个人落户海南政策

答: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1)省外居民参加本省有关社保是指:落户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保情况在海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一栏中“养老账户类别”为“一般账户”(不是“临时缴费账户”);“个人参保信息”一栏中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状态”均为“参保缴费”;“个人缴费信息”一栏中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申请落户之日的上个月均有到账记录。

(2)合法稳定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一)自有产权房屋

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下同),或经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其中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

(二)租赁房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私有产权房屋)

证明材料: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以下简称租赁证)。

(三)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

证明材料:租赁证或有关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四)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

证明材料: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五)居住在父母、配偶、子女的上述(一)(二)(三)所列房屋

证明材料:上述(一)(二)(三)所列证明材料,有关政策规定的亲属(婚姻)关系证明。

二、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居民也可在其自有产权住房以外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逐步清理规范各类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引导户口挂靠在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居民将户口迁移至其自有产权住房户口或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尽快实现城镇社区集体户全覆盖